提案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4698 号(政治法律类 345 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01-18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98号(政治法律类34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调节申请数量、质量和权利维持时间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是政府调控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重要政策工具。《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提出“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研究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性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指导下,研究专利商标收费标准结构性调整问题,降低权利人维持知识产权的整体负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98号(政治法律类345号)提案答复的函西瓜视频免费影视版权申请入口湖北作品版权登记民进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提案针对放管结合有待跟进、降费结构有待优化、部分措施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等“放管服”改革领域深层次问题,提出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结构性降费、提升精准施策水平等建议,我局深表认同,并出台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化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释放市场创新活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一)研究建立企业注册部门与商标注册管理部门协同工作机制。2021年5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推动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提高商标变更的便利度和即时性”。目前,上海、福州等地已陆续实现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协同办理,加快实现企业变更数据与商标变更数据同步更新。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问题,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建立企业登记部门与商标局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企业登记系统与商标注册系统数据共享、系统联动。湖北logo版权登记  (二)健全信息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实现知识产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覆盖。我局联合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共38个部门单位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等6种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对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开设代理信息公示功能,对代理师、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及违法失信名单等4类信息进行公示,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加强诚信管理。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实施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和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制定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动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  二、探索实行商标专利结构性降费,促进提高申请质量  知识产权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调节申请数量、质量和权利维持时间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是政府调控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重要政策工具。《通知》明确提出“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研究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性调整”。我局将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指导下,研究专利商标收费标准结构性调整问题,降低权利人维持知识产权的整体负担。同时,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地方调整专利商标资助政策,全面取消申请阶段资助奖励,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保护和开展更好公共服务。  三、进一步提升精准施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整体授权周期。2018年,国务院部署商标、专利审查周期5年压减目标,即到2022年底,商标平均审查周期压减到4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达到16.5个月左右,其中高价值专利平均审查周期达到13.8个月左右。目前,商标审查周期压减任务已于2020年底提前完成。为准确反映申请人获得知识产权确权的整体时间,《通知》明确提出“到2021年底,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以内,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20个月压缩至18.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我局还将积极推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压缩商标初审公告时间;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审查工作中的运用,优化专利审查和检索智能化系统功能,推进商标注册与管理平台立项建设,为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2020年12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商标业务受理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窗口实行“一次一评”,在商标业务电话咨询平台实行“一件一评”,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平台实行“一事一评”,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同时,升级优化现有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及专利代理师考务系统,上线运行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和代理师资格认定两项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实现服务对象对上述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一事一评”。下一步,将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电话咨询疑难问题采集、转办、处理和评价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版权申请入口小程序(三)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国家“十四五”政务信息化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立项,为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供重要保障。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将作为知识产权信息的汇集中枢和传输枢纽,定位于实现数据资源的基础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将聚焦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体化,定位于通用性、共性化功能服务,并与各省市公共服务平台实行数据共享、功能互联。同时,我局聚焦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综合监管和信息监测等环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立项,已完成平台框架批复,待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及初设方案后,启动建设。下一步,将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和分层分类指导,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全国一盘棋”局面。  感谢你们对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1日山东书法作品版权注册

提案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98号(政治法律类345号)提案答复的函
以下是根据你的需求输出的内容: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4698 号(政治法律类 345 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高法院、贸促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 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民法典,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其中,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同时,我国还在加快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领域重要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关于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监管 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 年,我国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 3.9 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2.2 万件,版权行政部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 2500 余件,海关总署开展“龙腾行动 2020”等专项行动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6900 余万件,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 3.1 万件。同时,我国还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关于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保护 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司法保护水平,加大侵权赔偿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 年,我国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52.5 万件,审结 51.1 万件。同时,我国还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司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关于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 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2020 年,我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运行专利审查高速路,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专利审查服务。同时,我国还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人员素质,加强公共服务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关于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我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同时,我国还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国际合作人员素质,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 年 8 月 27 日